科技日报记者 付丽丽
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修订出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两项新规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全面加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纺织产业提质升级,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与权益。
纤维制品作为日常重要消费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随着电商直播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从制度与标准两端同步发力,织密监管网络。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介绍,本次《办法》修订主要从三方面强化监管:一是全链覆盖,精准聚焦,将生活用纤维制品全面纳入监管,建立从原料、生产、销售到经营性服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并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二是源头严控,过程可溯,依据产品品类和原料种类实施差异化管控,严禁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纤维制品,对婴幼儿等特殊群体用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原料;三是明确禁限用原料要求,坚决杜绝使用医用废弃物、殡葬用纤维制品等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原料,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及婴幼儿纤维制品。
在标识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须明示原料来源;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用品须标注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类别;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需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防止误用。
与此同时,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也进行了重要调整。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表示,新标准适度放开了循环再利用原料的应用:允许使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面料和填充物;在具备杀菌工艺的前提下,允许再加工纤维用于面料生产,但仍禁止用于填充物,以保障卫生安全。此外,新标准明确要求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的产品必须以显著方式明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王胜利指出,新标准提升了絮用纤维制品关键技术与卫生安全指标,通过标准引领倒逼企业提质升级,筑牢产品安全底线。他强调,《办法》与标准的同步实施,将进一步加强纤维制品全链条监管,推动形成更加透明、诚信、安全的消费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穿得安心、用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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