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张晔
1月23日,江苏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成果转化。记者从会上获悉,历经全面修订的《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原29条扩容至8章62条,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要求,通过权属界定、收益分配、服务保障等多维度制度创新,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难题,为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注入法治动能。

《条例》修订紧扣“既多出科技成果,又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精神,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资产单列管理、尽职免责机制等实践成效显著的改革举措固化为法律规范。其中,最受关注的创新点在于明确要求高校院所将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的职务科技成果,赋予完成人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并建立赋权负面清单制度,既保障科研人员自主权,又坚守国家利益底线。
在收益分配方面,《条例》强化激励效能,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对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转化净收入的70%,且现金奖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有效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政策红利已在实践中显现:东南大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模式,其“新型环状RNA药物成果转化”亿元级项目以专利作价形式落地南京,形成“技术研发—产业应用—迭代升级”的良性循环。近五年,该校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02.49亿元,65%成果落地江苏。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落地更让创新活力充分释放。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依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将先进储能、先进材料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赋予科研团队长期使用权,通过科学家工作室模式为研发团队赋予技术路线、科研经费自主决策权,促成13家科技企业孵化,数十个产业化合作项目落地,估值达数亿元。这一实践与《条例》中“长期使用权赋权降低转化门槛”的制度设计高度契合,成为政策引领创新的生动注脚。
为打通转化全链条,《条例》还构建了多元化服务保障体系,明确推动“双高协同”创新发展,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培育,创新“成果转化贷”等金融产品。2024年,江苏高校院所转让许可专利9336件,同比增长36.27%,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促成签约超350项,意向成交额近40亿元,彰显了政策协同的叠加效应。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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