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2月6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经批准,海南首批开设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即南方小年当天开业,让岛内居民春节前即可享受到日用消费品“零关税”的政策红利。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陆维介绍,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商业基础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海南全省首批在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地级市开设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具体布局为:在海口市国贸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三亚市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下一步,海南省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总结评估成效,逐步扩大布局范围。
据悉,为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特征,海南省专门设立行政许可“零关税”进境商品的经营资格,不限制企业类型,允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应严格落实海关监管要求,开店前期投入成本高于同类普通商店,需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经营,才能更好地服务岛内居民享受政策红利。同时从经营年限、经营面积、经营业绩等方面合理设置条件,要求企业具备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廖增梁表示,此次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制度安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此次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清单正式出台,不仅实现了岛内居民免税购买进境日用消费品“从无到有”“从0到1”的历史性突破,更是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有力贯彻落实。这一政策的落地,既是增量政策的重要兑现,也为存量政策的迭代升级提供了坚实支撑,进一步丰富了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的内涵。此次出台的“零关税”政策精准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清单涵盖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各类日用消费品,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岛内居民购买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成本,让海南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以更实惠的价格、更便捷的方式,买到更优质的进口商品,切实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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