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韩荣
2月18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日前,《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
此次《管理办法》印发旨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以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体系,统筹重大专项与重点研发任务,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管理办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为重大专项与重点研发两类。重大专项实行主责单位负责制,围绕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开展全链条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与创新产品开发;重点研发面向产业升级、民生公益等场景,鼓励产学研用协同,推进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多方协同,采用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遴选承担单位,探索非共识项目专家实名推荐机制,全流程纳入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闭环运行。
山西省科技厅履行综合管理职能,重大专项主责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协同推进,项目承担单位与负责人负主体责任,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撑,形成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管理架构。在项目组织实施环节,办法建立从需求凝练、申报立项到过程管理、验收监督的全链条机制。常态化征集攻关需求、建立项目库;重大专项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后实施,重点研发由山西省科技厅统筹凝练指南。立项实行差异化资金支持,签订任务书后拨付60%财政资金,中期“里程碑”考核达标后拨付余款,同步支持省市联合创新与应急科研攻关快速立项。
《管理办法》将实施强化节点管控,实行定期报告与“里程碑”跟踪,未达节点要求将限期整改、暂停资金乃至调整终止。通过验收项目结余资金留归单位用于科研;重大专项实行年度报告与总体验收制度。办法同步强化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约束,健全信用记录与失信处理机制。成果管理要求规范标注、加快转化应用、做好档案汇交与保密管理,保障科技成果安全高效利用。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山西省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为关键技术突破、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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