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25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以下简称《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 633—2026)、《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663—2026)两项配套技术规范,《标准》和两项技术规范均于3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是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从2013年的6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5年的28微克/立方米。上一版《标准》于2012年发布,对我国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此次修订《标准》是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国内外研究成果都表明,PM2.5是全球空气污染疾病负担的最大驱动因素。2025年,我国仍有约六成城市PM2.5年均浓度高于25微克/立方米,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存在差距,需要提高污染物浓度限值,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标准》收严了PM2.5及其主要前体物的浓度限值,调整PM2.5年均浓度一级、二级限值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一级、二级限值分别为25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收严了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总体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第二阶段过渡值相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增加了空气污染物敏感人群,引导公众在污染天气时采取针对性的预防和保护措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对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方法进行完善,提升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标准》修订会导致达标城市比例等评价结果有所下降,但这种下降并不意味着空气质量变差,而是《标准》要求变高产生的。”上述负责人说,我国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是客观现实,《标准》实施体现了我国以更高标准引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决心。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从健康效益看,《标准》实施将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降低人群健康风险,污染治理投入与健康收益比值接近1:10;从降碳效益看,《标准》实施能有效带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促进重点行业先进工艺推广使用等,预计2026年-2035年期间,各项污染物减排措施落地可实现二氧化碳协同减排超7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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