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2026-03-17 21:37:25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17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

《意见》指出,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意见》在全面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针对性健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政策举措,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机制,推动儿童友好建设迈上更高水平、惠及更多儿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介绍。

《意见》明确,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在教育、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儿童福利等涉及儿童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中,营造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空间和环境。

《意见》要求,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的管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

聚焦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和保护防线,《意见》提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集中整治通过互联网诱导危险行为、宣扬不良价值等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完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模式,通过科学合理设置使用时长、增加适龄优质内容供给等方式,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未来,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儿童友好建设将呈现出‘处处可见、触手可及’的生动图景。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有趣的环境中自由奔跑、茁壮成长,这正是‘儿童优先发展’最温暖的诠释。”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原总规划师张菁表示。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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