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2026-03-27 20:17:34 来源: 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反馈例行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宣读督察报告,省(市)党委书记或集团公司党委(党组)书记作表态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被督察对象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同时,书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反馈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情况。

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统筹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总体看,此次督察的省市和中央企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同时,督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省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仍然存在“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违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短板,一些地方违规上马钢铁项目,重点治理工作推进滞后,违法排污问题多发。生态保护修复存在短板,部分湿地、河道、自然保护地等敏感区域遭到侵占破坏。水污染防治差距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养殖污染问题突出。一些中央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绿色低碳转型质量不高,大量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滞后,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环境守法意识淡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大运河沿线省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仍有差距,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有较大差距,沿线涉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多发。

下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督促被督察对象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在4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调度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紧盯到底,推动被督察对象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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