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杨宇航
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了解到,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一部历经两次修订、彰显高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办法》以9章58条的体系,围绕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育、区域合作、服务保障等方面系统构建制度框架,为西藏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邹振宇指出:“《办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更加贴合西藏科技特色资源禀赋,旨在为科研机构和人员松绑减负,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
据介绍,西藏科技进步地方立法始于1998年,2004年进行部分修正,2011年全面修订,此次修订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需求。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当前西藏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已达21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022家,同比分别增长30.1%和46.8%。“珠峰英才”计划深入实施,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比例接近50%。在特色农牧、清洁能源、高原生物、藏医药等重点领域,博士后科研站点已产出一批原创性成果。22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园区为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多位科研人员和企业代表对新法规的实施表示期待。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三级研究员曾秀丽说:“科技的进步在青藏高原显得尤为突出。从项目申报、实施到成果转化,再到对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制度保障,这将进一步激励我们科研人员在高原扎根。”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张娣表示,财政科技资金倾斜更加精准,创新成本进一步降低,科技成果赋权、股权分红等激励机制更趋完善,科研人员积极性大幅提升。她还提到,高原科技人才补贴和职称评定“绿色通道”政策,有助于破解高海拔地区人才引育难题。
西藏藏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米玛认为,《办法》修订后,科研自主权的“含金量”显著提升。“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政策支撑。《办法》从制度层面打通了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堵点。”他透露,目前学校有24个项目正在推进成果转化,预计2至3年内实现产业化。
邹振宇表示,下一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将围绕建设青藏高原区域科技创新高地的目标,推动科技创新与平安西藏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边疆稳固、民生改善等领域深度融合,高标准编制自治区“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为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更多科技力量。
(科技日报记者 杨宇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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