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儿童饮食安全防线  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6月1日实施

2026-05-29 21:48:42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付丽丽

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会同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进一步筑牢儿童饮食安全防线。

“孩子的事,永远是大事;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丝毫松懈。”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王秋苹在发布会上表示。据统计,全国现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普遍实行“三餐两点”或“三餐一点”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加之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且难以准确表达不适,幼儿园食品安全始终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规定》共32条,涵盖7方面内容,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在供餐模式上,幼儿园原则上须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确需园外供餐的,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和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在从业人员素质方面,《规定》要求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须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风险防控上,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让风险藏不住、问题跑不掉。

针对食材采购、加工配送和洗消环节,《规定》给出了极为细化的“硬杠杠”:食材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幼儿园须设置独立洗消间,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孙明春表示,《规定》立足学前教育公益属性,要求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做好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反馈家长意见;同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发布会上,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同步启动。婴幼儿辅助食品系为6至36月龄婴幼儿提供的特殊膳食食品,主要包括谷类辅助食品、罐装辅助食品和辅食营养补充品等。孙会川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将其列为最高风险品类重点监管,近5年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5%以上。

“在孩子的健康面前,监管再严格也不为过,任何风险隐患都不容忽视。”孙会川说,鉴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适用月龄与二段、三段婴幼儿配方奶粉完全重合,市场监管总局正积极推动参照婴幼儿配方奶粉管理模式,按特殊食品标准对其施以更严格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表示,“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系统推进17项任务,严把准入关、能力关、责任关、执法关、共治关“五关”,聚焦重点人员、重点法规、重点风险、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年底前实现5个具体目标。行动将加严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审查,对问题线索开展飞行检查和全面体系检查,聚焦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市场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用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辅助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净化市场环境。孙会川强调,对未按规定生产、标签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供图)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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