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发布“人工智能+教育”改革创新行动方案

2026-06-11 22:26:25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刘晓艳

为推进数智赋能教育教学全流程,真正把“AI+教育”落到实处,6月11日,天津大学发布了“天津大学‘人工智能+教育’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及“天津大学人工智能应用师生行为指南”。

据介绍,“‘人工智能+教育’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包括:在顶层设计上夯实智能基座,建设协同贯通的智慧教育改革枢纽,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算力与智能服务支撑系统,打造全学科覆盖的学科大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平台;建成“1+X+N”的教学科研智能平台,力争三年内覆盖全部学科。

在推进人工智能融合的教学范式变革中,系统推进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手段、教学组织和评价方式变革,以专业融合课程推动 AI 技术融入培养全过程,以智能化实践课程提升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构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智能体赋能的“师—生—AI”三元融合教学模式。

在塑造人工智能赋能的科研创新范式中,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入各学科门类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推动“AI+学科机理+工程场景”深度融合,建设人工智能学科交叉创新平台,加快形成具有天大特色的智能科研创新生态。

与此同时,依托未来学习中心和智能化学习空间,建设面向学生全周期成长的个性化培养支持平台,全面培育智慧教育教师队伍。

在发布的“天津大学人工智能应用师生行为指南”中,明确提出,对AI的使用应遵循“以人为本、科技向善、多元赋能、合规底线、长远发展”的原则,明确了师生在教育教学、自主学习、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四大场景中,哪些行为是提倡和鼓励的,哪些行为是要避免和坚决禁止的。

同时,该指南列出了AI使用的“行为底线清单”,明确了人工智能的使用边界、责任主体、数据权限、算法伦理、成果归属和风险处置流程。如,鼓励师生在教与学及科研中借助AI工具,实施个性化培养和学习、辅助科研,但要避免过度依赖数据大模型,所有成果须标注AI使用工具、范围与用途,严禁掩盖AI参与程度,确保人工智能应用全程合规、向善、可控。

天津大学校长柴立元表示,立足新工科建设核心使命,探索“师-生-AI”融合的教育新生态,天津大学正致力于培养具备AI素养、批判性思维、跨学科协作能力和终身学习韧性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杨贤金强调,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改革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须上下协同联动、一体推进;要坚守底线思维、系统思维与守正思维,严守应用规范,不断规范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场景,以数智化转型助推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陈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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