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王迎霞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敢享、不会享”,企业反映强烈的这一难题如何破解?记者14日从宁夏科技厅获悉,近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企业研发项目“事前鉴定”创新服务机制,可助企业放心创新、安心发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国家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近年来,国家将办理方式调整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政策便利度大幅提升,但对企业的专业判别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什么样的活动才算真正的研发活动、哪些费用可以归集等问题常常拿不准,担心一旦“错享”“误享”,后续将面临退税、补税甚至信用降级的风险,从而影响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和研发投入积极性。

“新修订的《办法》核心亮点在于首次建立企业自愿事前鉴定服务机制。”宁夏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处长杨芳介绍,企业在项目立项后、首次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前,可自愿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申请对项目是否属于研发活动进行事前鉴定,鉴定部门将组织专家从明确的创新目标、系统的组织形式、结果的不确定性三个维度综合研判。认定为研发活动的项目,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若无新的充分的反证,应当认可鉴定意见。这一机制等于给企业吃下“定心丸”,将鉴定工作从事后被动应对争议转变为事前主动提供支撑,从源头上化解了政策适用风险。
据介绍,新办法将重塑鉴定权责体系。企业申请或税务机关转请的鉴定,统一由地级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打破了过去以1000万元研发投入为界分级鉴定的模式。宁夏科技厅则聚焦“裁判员”角色,仅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结果进行复核,形成“县区受理、地市鉴定、省级复核”的清晰工作格局。同时,税务部门负责异议的识别与转送,财政部门保障鉴定经费,多部门协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事前鉴定服务的推出,是为了让企业敢于放开手脚搞研发。新办法于8月5日正式施行,将有效引导企业从被动应对风险转向主动合规享惠。”宁夏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确保办法落地见效,让政策红利精准转化为企业创新发展强劲动力。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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