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
随着文物数字化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国有文物管理机构积淀形成规模庞大、类型多样、内容丰富、价值突出的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近日,文物领域首个数据管理专项文件《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管理办法》印发。7月28日,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司长罗静在国家文物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健全国有文物资源数据治理体系,可充分释放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要素价值,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得到更好保护、传承与弘扬。
《办法》明确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承担具体管理职责,并构建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数据不能尘封。《办法》借鉴数据治理领域的先进理念,提出了“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控可计量”要求,原始数据留存在文物管理机构或存储中心的安全域内,不直接对外流转;经过标准化处理形成的质量可靠、非涉敏、非涉密、权益归属清晰的加工后数据,则通过分级服务机制面向社会开放使用。
具体来说,在主动公开方面,《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地主动公开文物高清影像以及数字展览等内容,满足社会公众浏览、欣赏、学习等使用需求。
在非营利授权方面,《办法》要求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明确使用范围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授权方式提供相应的文物数据。
在经营性活动授权使用方面,《办法》规定,国有文物管理机构根据使用方申请,协商确定授权使用范围和服务费用,提供相应的数据。
当前,现象级作品不断涌现。历史剧《太平年》依托吴越国出土文物、馆藏史料开展器物、场景复原,剧集热播带动吴越文化传播;国产游戏《黑神话:悟空》以文物造型、建筑形制等作为美术创作蓝本打造数字内容,在海内外收获广泛影响力,反向带动文旅热度与相关文创产品的开发。
“这充分印证了来源权威、内容准确、开放规范的国有文物资源数据是文物创新创造的真实源泉。”罗静说。
《办法》还以制度形式确认了国有文物管理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文创机构等社会力量之间的合作关系,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等活动,构建基于文物数据和应用场景驱动的数字经济发展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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