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产教融合,山西修订职业教育实施办法

2026-08-04 12:02:49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韩荣

8月3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通过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此次修订立足山西全方位转型发展人才需求,以38条精准条款补齐职业教育发展短板,重点强化产教融合制度支撑,为全省职业教育提质、技能人才培育筑牢法治保障。

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实施办法》明确表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就业需求、人口变化等实际情况,推动职业学校整合优化,支持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动中、高、本各层次职业学校贯通招生、长学制培养,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开设职业技术专业。同时,启动“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按照“少而精”原则优化布局,实现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上的无缝衔接。

针对产教融合这一核心环节,《实施办法》打出政策“组合拳”。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定期发布重点紧缺、改造升级、限制撤销专业“三张清单”,引导学校优先发展与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及文旅、康养、托育等民生领域相关的专业。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与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激发企业开展校企融合积极性,《实施办法》明确建立“财政+用地+税费”组合激励机制,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税费减免、资金扶持及用地保障,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推动企业由“配合者”转变为“受益者”。

在关键要素改革上,《实施办法》突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要求规模以上企业安排一定比例岗位接纳教师实践,并允许职业学校通过直接考核从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同时强化学生权益保障,明确学生岗位实习须签订三方协议,实习单位需支付合理报酬,并强制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经费保障方面,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将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规定职业学校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居留、医疗、住房等方面享受本省人才政策,从制度层面解除技能人才发展的后顾之忧。

山西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王东表示,将把法规条文转化为具体的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创新举措落地见效,为山西高质量发展锻造强有力的“晋字号”工匠摇篮。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图)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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