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侠 实习生 李艾琳
8月14日,四川省人大机关举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会议三个阶段分别发布《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四川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关于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法规清理工作情况。其中,会议第二阶段介绍《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相关情况。

据悉,作为川渝科创领域首部协同立法,《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于次日同步表决通过,两地条例统一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同步施行。
四川科教资源富集,拥有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国字号创新平台,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川渝协同创新等方面积累诸多实践经验,亟须把成熟改革举措固化为法规制度。本次立法严格落实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同步审议、同步表决的“四同步”工作机制,两地人大深入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实地调研,广泛征集民意,打磨条文,实现立法同频共振、标准统一。《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的关键举措,同时为深化川渝协同创新筑牢法治保障,推动两地创新政策协同、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人才互通。
发布会上,四川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敬茂明介绍了《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落地实施工作安排。四川省将广泛宣传解读,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开展进企业、进高校、进院所宣讲;统筹完善配套政策,梳理修订现有文件,围绕科技、金融、产业、人才细化制度;聚焦创新主体关切落实重点条款,建立科技创新容错尽职免责机制,扩大高校、科研机构科研自主权,并配合人大做好法规实施跟踪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针对科技日报记者提出的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问题,敬茂明回应,战略科技力量是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引擎。下一步四川将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提质增效,服务保障国家实验室,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实施天府实验室重点科研专项;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基提能,赋予高校更大科研布局自主权,深化地方科研院所改革;推动科技企业聚链成群,完善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培育科技领军企业。
“《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是川渝以制度协同赋能科创共建的生动实践,将为成渝地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立柱架梁’,呼吁全社会共同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黄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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