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江耘 通讯员 陈心妍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加快建设创新浙江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7个维度提出18条具体举措。《若干措施》明确,到2030年浙江全省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达10%,力争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智能制造与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背后的重大科学问题;在脑机接口、类脑智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加快原创性突破并形成先发优势。让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变革走在前列,将基础研究的“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我们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综合考虑预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三大基础研究主体发展潜力,科学测算提出‘到2030年我省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达10%’的目标。”浙江省科技厅基础处负责人李易表示,这一目标需要省市县协同发力,充分发挥重大科创平台引领作用与高水平大学主力军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筑牢“主阵地”:平台高校协同发力
《若干措施》对平台、高校、企业等主体精准“落子”,明确各自差异化定位。
在强化重大科创平台引领作用方面,支持之江实验室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优势科研力量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根据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按优秀、良好等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补助,对评估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奖励的同时,也划出了“红线”:对年度基础研究投入强度未达50%的省实验室,按比例核减次年省级财政拨款。
“此举旨在引导省实验室聚焦主攻方向,强化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引领作用。”李易说。
在发挥高水平大学主力军作用方面,《若干措施》支持浙江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支持西湖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以及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一校一策”设立基础研究投入目标,力争2030年浙江全省高校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超40%。
李易介绍,浙江大学、西湖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等高校研发经费总量大、基础研究底子较厚,“对这批学校,我们的要求不是40%,而是一校一策设定各自目标,希望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或建成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
下一步,浙江将根据高校办学类别、办学层次,结合历年经费基数、增长率等因素,“一校一案”设定全省高校未来五年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和增长率目标任务。
激活“生力军”:企业迈向源头创新
《若干措施》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多项举措展现企业角色的深刻变化。省市县联动,对企业年度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首年投入1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500万元(含)至1亿元的按规模分档补助100万至500万元,次年起按增量分档补助。
根据《若干措施》要求,浙江将建立企业重大科学问题凝练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重大科学问题,参与国家和省级基础研究方向制定、指南编制和项目论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中企业专家比例超过30%。同时深化“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机制,支持企业出题出资、与高校平台共建联合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的经费用于应用基础研究。
“作为企业,最关心的是科技成果如何迅速走向市场获取效益。”李易表示,企业要行稳致远,需要从源头破解产业技术瓶颈、构筑独特技术壁垒,“用奖补政策撬动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投入的积极性,从技术应用向源头创新延伸,夯实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根基。这与浙江始终‘把企业摆在科技创新C位’的理念一脉相承。”
涵养“好生态”:宽容失败鼓励探索
长期以来,“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评价导向是制约基础研究活力的症结之一。《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基础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实行分类评价。同时,明确推行代表作制度和同行评议制度,建立长周期评价机制,并设立容错试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氛围。
《若干措施》还紧跟全球科研范式变革趋势,提出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加强科学基础模型和科学领域数据集建设,打造海纳科学数据枢纽,推进主动感知、自主规划等核心技术突破,让AI成为发现新规律、创造新知识的“超级助手”。
在人才引育上,《若干政策》突出战略科学家、青年科学家与人才后备力量的系统性培养。探索设立“基础研究先行区”,给予青年拔尖人才选题立项、经费支配等充分自主权;探索实施“新苗”项目,推动本硕博人才培养一体贯通,让青年人才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基础研究。
李易表示,浙江省科技厅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推动《若干措施》落地: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一体联动布局,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人工智能赋能科研完善基础研究布局;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发挥各类人才计划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作用,引育战略科学家、青年科学家和基础研究后备人才,支持人才团队与企业产学研协同攻关;探索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政策,落实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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