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垠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新格局,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支撑。
《意见》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具体从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营造深度融合良好生态、拓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等方面作出部署。
围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意见》提到,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战略规划、重大任务、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强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产业应用导向,常态化征集企业需求;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
如何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意见》强调,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工程;以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等。
针对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意见》从全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企业、加强创新主体协同联动方面作出相应安排。比如,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平台、应用场景和供应链,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发挥创新链产业链链长作用,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增强体系化科技攻关能力。
《意见》还强调,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强人才协同培养和使用,建设融合创新平台等。
营造良好生态,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意见》提到,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技术标准建设,完善创新激励和评价政策。如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中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等方面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
《意见》明确支持地方开展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健全中央与地方科技投入共担、重大任务联动实施机制,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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