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26条”新政:让成果实现科研、开发、推广应用“三级跳”

2017-09-26 09:20:01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盛 利

 菁蓉国际广场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下,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转化成生产力,实现从科学研究到开发再到推广应用的“三级跳”?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再出新招。9月11日《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发布,提出将设立3亿元协同创新基金,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最高2亿元支持,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同时,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徐富艺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将致力于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进一步激发区域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区域创新驱动力,推动成都高新区建设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并助力成都打造中国西部科技中心。

使用职务科技成果:

企业、高校、中介三方均享“红包”

去年,成都高新区在全国率先探索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激励科研院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权“四权分立”。如何使这项前沿改革制度实实在在“落地生根”,从而激发创新创业内生“源动力”?

新政在已有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新政的基础上,“真金白银”鼓励、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政提出,将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对高校院所人员在成都高新区创立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帮助企业发展壮大。

新政明确,对高校院所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区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将给予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创新创业企业补贴;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出让方与创新创业企业受让方按持股比例获得分红的,给予出让方、受让方一次性补贴。出让方转让所持受让企业股份的,也将获得一定补贴。对以许可方式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将给予创新创业企业承租方最高100万元补贴,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出租方最高50万元补贴。帮助高校院所向创新创业企业转移技术成果的技术转移机构,每年将获最高100万元补贴。

去年10月,成都高新区对外发布“菁蓉·高新人才计划”,提出设立总规模达50亿元的人才资金,面向全球招揽人才,此次出台的政策对这一人才计划中的“顶尖团队计划”“创智项目计划”作了进一步明确。政策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顶尖团队带科技成果到成都高新区来转移转化,将给予最低1000万元、最高8000万元的支持。此外,对近3年内,在成都高新区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科技前沿项目研究、联合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的博士及以上人才,将给予最低100万元、最高500万元支持。

瞄准世界创新前沿:

让国际顶尖成果“墙外开花墙内香”

作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始终瞄准世界科技创新前沿超前布局,打造自主创新的策源地。9月4日,全球AI研究顶尖高校——卡耐基梅隆大学将它在中国的首个研究院落户成都高新区。该研究院将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打造成为国际先进技术转移、全球智库交流的产业研究平台。

此次出台的新政明确,将大力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并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研发、设立境外机构,支持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其中提出,对国内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经认定,将给予最高2亿元的建设启动经费补贴。同时,根据协同创新平台专职科研人数、每年转化科研项目数量的不同,划分三个等级,每年给予最高200万、500万、100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同时,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每成功转化一项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将给予载体5万元奖励,最高200万元。

新政还提出,与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成都高新区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通过并购方式引进境外科技企业的成都高新区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品牌优势、规模实力或者市场基础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的企业,最高可获350万元奖励;在境外设立生产基地、销售分支机构的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同时,对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促成区内企业引进境外先进技术并且成功转化的,给予提供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的相应机构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资金奖励。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成都高新区科技型初创企业已逾1.5万家,目前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加。在这些科技企业中,诞生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局长缪晓波认为,“此次出台的政策注重促进企业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升,重点聚焦在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政策提出,未来将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专业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筛选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给予入库企业一次性资金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评定,给予认定企业最高50万元资助。对成都高新区新注册或备案的专业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最高20%的比例给予补助,重大攻关项目支持金额最高达500万元。支持企业引导科技人员、高校、科研院所参与企业创新研发,确定达成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项目的,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同时,鼓励企业申报或引进研发创新平台,成功申报或新引进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补贴;成功申报或引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补贴;成功申报或新引进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将研发机构从企业母体中分离,并在成都高新区完成独立法人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还将获得最高50万元启动经费。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按照20%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单个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自主开发的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单品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企业,获得较高科技成果评价的,给予1万元奖励。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成都高新区新增申请专利8481件,新增授权专利4810件。此次出台的政策在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的同时,更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支持力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新政提出,对在成都高新区开展专利申请代理、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每年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获国际、国家、省、市资质认定的成都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企业,也将获得资金奖励。

徐富艺表示,当前科技创新已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政策将进一步激发区域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推动成都高新区建设万亿级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并助力成都打造中国西部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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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符雪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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