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跟踪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态势,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民。
当前,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速迭代应用,“双刃剑”效应日益显现。新技术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结构和生产消费方式的同时,算法歧视、就业替代、数据隐私泄露等各类新型伦理风险、安全挑战相伴而来。加强科技伦理与安全治理,是释放技术正向价值的重要保障,也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持续健全科技治理体系,运用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机制,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立法步伐,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加强人工智能监管、防范人工智能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缺少人工智能安全监管的专门法律等。
加强科技伦理与安全治理,当务之急是完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和治理规范。尽快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技术研发、应用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明确伦理标准和指引,聚焦人工智能、生物科技、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细化伦理准则、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构建覆盖科研立项、技术研发、成果应用、落地监管的全链条治理体系,让科技创新始终在制度框架、伦理边界内有序推进。
与此同时,要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体制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和权责边界,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应急处置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社会多元共治机制,压实科技企业主体责任,严守技术研发与商业化应用底线;畅通社会组织、公众的监督反馈渠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协同共治新局面。
促进科技安全,还要注重防患于未然。加强科技安全风险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提高关键部位和设施安全防护能力,精准化解科技领域潜在风险,让前沿技术创新发展与安全管控同频同步。
科技向善,利民为本。科技伦理与安全治理的最终落脚点,是让科技创新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惠及人民群众。面向未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科技伦理与安全治理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推动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