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实行技术检测

2024-11-23 22:27:05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赵向南

11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速公路科技治超作出规定,将高速公路入口治超由行政检查行为修改为技术检测,明确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高速公路入口超限检测工作。

据介绍,山西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突破6000公里,明年将实现“县县通高速”。此次修订《条例》,旨在解决影响和制约该省高速公路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及突出问题,从立法层面更好地保障山西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如何科技治超?《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同时《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控设施,将高速公路出入口货车称重检测、监控视频等数据实时传输至省治超管理信息平台。

《条例》还进一步规范了路网运行的监测和管理,增加路网监测信息化建设、管理及高速公路经营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一路三方”各自的职责和协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条例》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省高速公路路网运行平台,做好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应急处置调度、分析研判和出行信息服务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享监控视频、流量数据等信息。

此外,《条例》还顺应“交旅融合”的新要求,鼓励高速公路经营者开展服务区景区化改造,植入区域特色文化内涵,可以结合旅游休闲、物流客运、特色文化、地方农副产品、商贸消费等产业拓展经营性服务内容。

《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不得擅自关闭高速公路出入口。非因交通管制临时关闭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应当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并向社会公告。

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61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陈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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