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华凌
近日,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某培训机构在对9名大学生开展托福英语培训,另对43名高中生开展数学学科培训时,涉嫌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1月16日,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已取得海淀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区教委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获批办学内容为“成人英语培训”,但并未取得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小学生学科培训办学许可。当事人此次开展的高中数学学科培训为首次试听课,未收取学费。
据了解,《办学许可证》是衡量需要取得许可的培训机构是否合规的重要依据,是机构合法性的标志,也反映了培训机构的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当事人行为构成了超出办学许可范围的违法情形,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且未收取学费、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在案发后迅速停止了相关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其中提出,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控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全市首例培训学校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案,其办理成效起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社会效应,切实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校外培训管理秩序。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学生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时,要挑选合规的培训机构,了解其证照资质、师资队伍、课程教学及场地设施等是否规范安全,理性参加培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