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梁乐 通讯员 杨旭
4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记者获悉,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将为北庭故城遗址保护奠定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据了解,北庭故城遗址地处丝绸之路东天山北麓,是唐至元时期天山以北的军政中心,见证了多元文化的交融互鉴与中华各民族间绵延不绝的交往交流交融,被称为“丝路北道活化石”。
2013年5月20日,《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对于依法规范和保护北庭故城遗址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6月,该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25年2月,该遗址入选国家首批重要大遗址清单。
为适应新发展新要求,妥善处理好保护利用的关系,让文物“发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结合北庭故城遗址保护工作实际和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新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并废止原条例。
新颁布实施的条例确立了“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核心原则,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并提出具体且有力的保护措施。
条例鼓励开发北庭文化特色标识、文创产品及影视作品,将遗址保护与活化利用相结合。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北庭学研究,依托考古发现实证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为文化润疆提供学术支撑。
条例还首次将“数字扫描、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写入条款,建立遗址环境预警监测系统,通过实时数据为保护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吴乐表示,新条例的颁布既回应了遗址本体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也为活化利用提供了法律框架。下一步吉木萨尔县将从提升遗址本体展示能力、构建全域旅游格局、促进北庭文化传播等方面推动条例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