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垠 操秀英
科技金融发展再度迎来政策利好!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意在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政策举措》围绕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加强财政政策、央地联动和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提出了7方面15条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举措》提到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与此同时,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如何更好发挥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政策举措》明确,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引导作用,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此外,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制定科技金融支持的科技型企业识别标准,建立科技型企业推荐机制,便利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提供支持等。
“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政策举措》提到,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取得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科技保险在支持创新方面发挥着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政策举措》指出,制定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网络安全等风险分散试点。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政策举措》还提到,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比如,用好用足现有的贷款贴息、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作用,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
在央地联动推进全国科技金融工作方面,《政策举措》要求推广创新积分制,健全创新积分制与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专项担保计划联动实施机制。在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方面,高水平建设北京市中关村、济南市和“长三角”地区五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等。
值得关注的是,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也被写入文件中。
依据《政策举措》,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建立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的部门协调、政策联动和信息共享,并对各部门制定出台的科技金融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科技创新一致性审查和金融政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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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