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在会上表示,截至5月26日,全国已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51万件,涉及赔偿金额330亿元,累计推动修复土壤约5700万立方米、地下水6500万立方米、地表水7.4亿立方米,林地约1.6亿平方米、草地约5.4亿平方米、湿地约410万平方米、农田约1000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约9800万吨,有力推动了美丽中国建设。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结案效率持续提高。”赵柯说,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的办案周期,比诉讼案件缩短一半以上,而各地以磋商方式结案的案件占比超过95%。
2015年,吉林、山东、江苏、重庆等7个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赵柯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已走过十年历程,目前取得显著成效,已经从破题探索迈向深化落地。其中,在立法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纳入一部基本法、八部单行法、一部党内法规,形成“1+8+1”的立法格局。在地方立法层面也取得重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有28个省份在40多部地方性法规中,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容。
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纳入中央对省级党委、政府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生态环境部印发了5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共纳入4.6万条线索,交由地方核查办理。赵柯说,生态环境部指导推动重大案件办理,比如青海木里矿区重大生态破坏案、宁夏美利纸业污染腾格里沙漠案等重大案件,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赔偿的基础支撑,我国已初步构建了损害鉴定评估体系。比如生态环境部与最高法、最高检、财政部、司法部等单位分别或联合印发了有关案件审理、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管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各地也印发了大量配套文件,据不完全统计,地方相关文件有800多件。
赵柯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查漏补缺,为后续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提供指导,保障鉴定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