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记者10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山西省晋中、吕梁等市违规取水用水问题多发,山东省东营市存在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等情况,陕西省宝鸡、铜川等市存在水资源管理粗放等问题。
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的首批督察,5月28日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据通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金鹏焦化公司110万吨/年焦化项目,2021年通过水资源论证审查,生产水源为中水。2023年1月至今年3月,该公司共违规取用地表水95.2万立方米。晋中介休市昌盛煤气化公司180万吨/年焦化项目,未按取水许可要求使用中水,2024年投产以来,通过农村灌溉机井违规取用地下水97.5万立方米,违规取用地表水30.6万立方米。
在山东省东营市,刁口河是黄河备用入海流路,属于黄河干流。督察发现,2023年4月黄河保护法施行后,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有违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比如违法新建赫邦化工公司6万吨/年特种环氧树脂一体化,扩建凯布尔化工公司1600吨/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等。截至督察进驻时,已有部分项目建成投产。
督察还发现,迪阳新型材料公司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存工业固废粉煤灰约49万吨,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污染周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在陕西省铜川市,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违规打深水井2口,长期无证取用难以更新的深层地下水。宝鸡市万宝隆陶瓷公司2023年8月至2025年3月,擅自在渭河一级支流金陵河河道拦坝违法取水;陇县城关镇特色养殖种植基地用树枝、板材遮盖取水设施,在渭河二级支流北河河道违法取水。
(生态环境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