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2025-06-12 22:32:34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周思同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1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解读《意见》时表示,本次《意见》的出台,是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举措,是2020年印发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升级版,也是我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宣示。

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介绍,4年多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从无到有、积厚成势,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78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3.68万亿元,年均增长5.5%;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3年实现全国城市“双第一”。“深圳将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主动谋划实施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为全国全省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覃伟中表示。

会上,李春临介绍了此次《意见》的三方面亮点:“一是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他说,《意见》注重经济领域改革和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推出取向一致、相互配合的举措。比如,从强化产、学、研、用各环节集成的角度,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等。

二是突出了改革的问题导向和落地见效。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制外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方面,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实行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考核和审计。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

三是突出了改革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先行适用国际贸易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等电子单证,探索依托电子提单开展抵押融资等业务;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等。

“深圳是我国科技创新高地,对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科技部副秘书长苗鸿表示,科技部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深圳建设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在强化原始创新策源功能方面,支持深圳牵头或参与建设2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发展一批瞄准国家战略和深圳产业发展需求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强化产业创新引领动能方面,支持深圳各类创新主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鼓励深圳在培育科技型企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先行先试;在强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制度环境建设示范功能方面,支持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2项试点任务在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地实施。

下一步,科技部将加大力度,继续支持深圳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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