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陈曦
近日,《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地方实践,这部涵盖9章82条的法规,将从公平竞争、投融资支持到科技创新、要素支持、规范和保护等多维度,全面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12月3日,天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以法治刚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
就地方实践而言,民营经济已成为天津发展的重要支撑。数据显示,2024年,天津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市GDP比重近四成,民营企业跃升为第一大外贸主体。
近年来,天津市委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撑政策。今年3月,天津市委召开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展开部署。王泽庆表示,《条例》的制定,正是立足天津市实际进行的细化补充和探索创新,其不仅增强制度规范的精准度、精细度和可操作性,而且为天津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科技创新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但民营企业在科研攻关中仍面临诸多梗阻。不少中小企业反映,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中曾遭遇隐性门槛,昂贵的科研仪器也让自主研发望而却步。针对这些问题,《条例》作出明确回应。《条例》在科研参与方面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在重大科技项目申请中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从制度上打破身份壁垒。
据了解,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发布500多个项目,重点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但民营科技企业申报项目占比并不高。天津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处长吕景礼表示,希望《条例》的出台能推动承担单位的类型更加多元化,进一步激活天津市创新氛围。对于企业无法独立攻克的技术难题,天津市将在2026年设立自然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由企业出资并基于其需求制定项目指南,经专家论证后向科研人员发布。
在科研资源共享上,《条例》提出“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共享”。吕景礼透露,目前天津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已整合了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的分析仪器、工艺试验设备等14类、超过4000台套可共享设备,为企业提供从在线预约到服务评价的全流程服务。下一步,天津市科技局将升级该平台,建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企业开放共享、精准服务的新机制,助力民营企业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据悉,《条例》还对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未依法履行服务保障职责等,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增强制度刚性和约束力,保障法规执行到位、发挥实效。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地,天津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有望持续优化,创新活力将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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