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吴纯新 通讯员 姜胜来
近日,湖北省科技厅联合湖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赋予该省科研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攻坚克难。
《通知》包含实施原则、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内容,体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梯度扩容覆盖,拓宽改革受益面。构建“基础试点+分类拓展”的范围扩容机制,在原有四类试点项目基础上,新增依托国家实验室开展的省级科研项目及支持强度不超过50万元(含)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实现从重点领域向普惠性项目延伸。
二是清单精准细化,划定经费使用“红线”。将经费使用负面清单从5项扩充至10项,重点细化“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各类支出”,让科研人员清晰知晓“不可为”边界。三是权责清晰界定,筑牢管理闭环。明确“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承担单位主体责任”的双重责任体系。完善预算调剂、验收决算公开、失信处理等配套措施,建立“放管服”协同机制,既简化审批流程,又强化监管,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近年来,湖北省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为核心,以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为关键,积极探索并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改革,创新性融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科研经费管理从“审批型”向“信任型”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湖北省累计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7100项,安排经费总额6.32亿元。项目覆盖自然科学基金、科技人才和软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其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477项,经费50385万元;科技人才类项目270项,经费9270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353项,经费3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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