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吴叶凡
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南极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推动长期研究工作,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鹿心社介绍,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参与南极全球治理的有力支撑,也是协调、管理和规范南极活动的现实需要。开展极地考察40多年来,我国的南极事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在南极持续开展了海洋生态、地质学、空间科学、气候变化等多方面的科学研究。
“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有利于加强我国南极活动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增强南极活动能力,实现和平利用南极夯实法律基础。”鹿心社说。
草案共7章57条,对在南极开展的考察、渔业、旅游、航运等活动进行了相关规定。
在南极环境保护方面,草案规定鼓励以绿色低碳的方式开展南极活动,支持使用降碳、节能、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推动清洁能源应用;明确南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规定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明确南极动植物保护、废弃物处理处置、防止海洋污染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在保障与监督方面,草案提出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南极技术装备研发及基础性、公益性南极考察和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强南极考察站、通信网络、观测监测网、导航系统、运输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南极活动和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建立南极考察活动样品和数据汇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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