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俞慧友
12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就新修订的《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湖南省科技厅厅长朱皖介绍,近年来,湖南积极统筹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先后出台了《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及双向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促使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开放共享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布局建设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湖南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各类科研设施和仪器的管理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湖南有共享平台入驻管理单位708家,国家级、省级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096个,入网科研设施和仪器9158台(套)、总价值超百亿元。湖南推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矿冶研究院、长沙矿山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等社会用户提供测试研发服务累计超过10万次,服务企业等社会用户超万家。
针对部分管理单位开放共享主动性不够、一线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性不高、服务企业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团队等社会用户不足、科研设施和仪器利用率及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湖南省科技厅会同财政、教育、人社、发改等部门,修订形成了《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19日印发实施。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激励引导,着力提升开放共享积极性,明确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后补助比例提高到20%,对企业使用科研仪器设备的补助比例提高到50%,对大学生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个人)的补助比例提高到85%。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拟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拟设立科研仪器设备新赛道,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促进设备科研,提升实验试验能力和水平。此外《管理办法》拟推进建立科研仪器综合保险制度,组建开放共享专家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支撑保障机制。
朱皖称,下一步,湖南将聚焦“政策支撑、业务指导、宣传发动、督促落实”等方面发力,扎实推进《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为企业创新发展、大学生创业提供更有力的科研支撑,共同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日报记者俞慧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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