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文件: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

2026-01-12 18:20:04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1月12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出台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两份文件有机衔接,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国家战略具有深远意义。”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国艳表示。

所谓政府投资基金,是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其中,国家级基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地方基金是指经批准由地方财政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

《工作办法》明确,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定位,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这从根本上厘清了政府投资基金与纯市场化基金的本质区别。”海南君顾数科研究院院长单福谈道,政府投资基金不是追求短期财务回报的逐利工具,而应立足于服务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盈利不是第一目的,产业发展与投资引导更为重要。

《工作办法》要求,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根据基金定位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区域重大项目以及示范带动效应强的民间投资项目,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突破产业瓶颈,聚焦少数关键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地方基金或其子基金投资项目时,要结合基金定位及地方实际,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等有关要求,注重支持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带动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此外,《工作办法》还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列出了政府投资基金的禁止类投资行为。

“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工作办法》,是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事前谋划’和‘事中指导’,明确了基金的投向,提出了正、负面清单,为规范基金投资行为、更加突出政策性导向作了细致规定。”刘国艳分析,与《工作办法》同步制定的《管理办法》,是对基金投向的“事后监管”,是适应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刘国艳认为,《工作办法》和《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了以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阶段。通过强化布局规划的“导航仪”作用和投向评价的“指挥棒”功能,政府投资基金必将更好地肩负起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责任编辑:李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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