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6-03-10 18:42:07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刘侠  实习生 唐瑞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出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和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推动市场主体蓬勃发展。作为我国农林牧渔业中的重要产业,水产行业相较于畜禽行业承担了更重的税费负担,对两个行业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成为阻碍水产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重要原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再次针对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提出相关建议。

刘汉元表示,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养殖环节,畜禽养殖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水产养殖企业只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税率12.5%),该政策一方面导致两类企业利润差异巨大,另一方面导致大量水产养殖者为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愿进行公司化运作,更倾向于选择以个体户或合作社形式经营,制约了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在此背景下,畜禽养殖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大整合力度,推进产业升级,出现了牧原股份、温氏股份等一批特大型畜禽养殖企业。而水产养殖企业落后于畜禽养殖企业,产业整体呈现小、散、弱的局面,也暴露出食品安全、效率偏低、难监管等问题。

此外,农产品收购发票不能跨省使用,严重阻碍了大宗水产品的流通。目前,向合作社、企业收购农产品,可以取得对方自行开具的普通发票,而向个人养殖户收购时,对方所在的税务局往往对代开普通发票有各种限制,且全国各地的要求也不一致。

刘汉元介绍,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和改善。我国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最大的水产品消费国、生产国和出口国,水产品已成为关系我国居民健康的重要食品来源。然而,相关税法却未能跟上产业发展实际,依然对水产行业实行与畜禽行业差异化的税收政策,极大限制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始终处于小、散、弱困境的最大政策制约因素。

因此,对水产和畜禽行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调整欠合理的税收政策,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已迫在眉睫。对此,刘汉元再次建议:免征水产行业或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他还建议将水产养殖“公司+农户”模式认定为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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