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材集团首席科学家
当前,我国资源型城市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资源禀赋优势与产业效益不匹配、经济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
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出台资源型城市建设专项指导意见,将资源型县域纳入重点培育支持范围,聚焦特色资源产业构建“资源—材料—产品—产业”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夯实重大区域战略的县域实施基础。
二是开展“十五五”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专项规划,推进全国资源型县域的分类梳理和规划布局,按资源类型、产业基础、转型阶段划分类别,制定差异化发展指引与专项规划,明确资源发展定位、转型路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深度融合。
三是加快设立资源型城市生态补偿基金,借鉴长三角地区生态保护的经验,整合生态保护收益、资源开发相关税费等多元资金,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的基金运作与管理机制,推动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和资源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刘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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