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法典”时代

2026-03-13 21:12:13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制度创新,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在全球范围内尚属首创;民生导向鲜明,回应了油烟、噪声等群众关切问题,彰显了法治温度。

王灿发说,生态环境法典整合了30多部生态环境单行法与上百件行政法规,避免了以往法律之间的重复、冲突问题,实现了生态环境治理从“单打独斗”到“系统集成”的质的提升,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现代化新阶段。

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独立篇章,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对气候变化举措从政策引导上升为刚性法律制度,聚焦循环经济、能源转型、废弃物利用等领域,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王灿发说,这是对新时代绿色低碳转型迫切需求的回应,彰显了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坚定立场,也为全球环境法治提供全新范式。

法典直面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难题,比如针对邻里间油烟、噪声“达标扰民”问题,新增了从规划源头进行预防的规定;针对“人兽冲突”,明确紧急避险条款,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害可依法免责,给群众吃了“定心丸”;对光污染、电磁辐射等新型污染作出回应,明确光污染等产生者的法律责任,完善公众权益保障机制,既有刚性约束,又有民生温度。

为避免法典成为“无牙老虎”,生态环境法典在压实责任追究、强化监管方面规定了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执法权,破解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痛点;统一环评、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的罚则,采取高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从业、按日计罚等措施,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新增信用修复条款,给知错能改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既体现法律刚性,又兼顾引导柔性,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

“法典前瞻性突出,主动回应新型生态环境问题,为今后进一步立法预留空间。”王灿发说,比如新增受控热核聚变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适应新能源技术发展需求;强化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三样”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责任,贴合产业发展实际;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制度,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综合治理等,为未来技术创新、政策完善与国际合作提供开放兼容的法治空间。

据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将自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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