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2026-04-09 12:00:58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将自今年8月15日起施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法典,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知指出,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典以人民为中心,高度关注老百姓可感可及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措施,系统回应人民群众的切身关切。法典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制度,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强化油烟、恶臭、噪声等问题监管,优化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燃放等制度措施,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焚烧危险废物,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

法典系统构建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总则编设专章对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准和监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作出规定,统领其他各编;污染防治编设通则分编,对排污许可、总量控制、“三同时”等通用污染防治制度作出统一规定,新设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分编,推动应对新型环境污染,填补法律空白。

法典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既延续了现行法律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等严厉措施,又结合管理实践调整优化了处罚措施和幅度,体现过罚相当,形成更加统一完备、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比如法典加强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将“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处罚,由按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5%罚款,修改为按环评文件种类实施固定额度罚款等。

通知还指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实施法典的主力军。法典中约75%的执法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法典的有效实施。省级、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的指导,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法典规定,全面提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李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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