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举措 加快形成双向流动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

2026-04-15 20:03:27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吴叶凡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日前,为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权益维护、兜底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协同,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到“十五五”时期末,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涉及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统筹城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劳动者权益保障、统筹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等方面。

在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方面,《意见》提出拓展县乡就业空间,充分发挥县域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力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健康发展,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向产业园区集聚,更好发挥就业带动辐射效应。同时,《意见》指出,要挖掘消费新业态就业机会,深挖便民服务、文旅、首发经济、冰雪经济、入境经济等牵动性强、增长空间大的消费领域就业潜力,同步提升消费者生活品质与劳动者收入水平。

在统筹城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要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与就业信息匹配,进一步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区域劳务协作联盟等作用。要提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助力高校毕业生与用工单位跨区域对接。同时,在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方面,《意见》鼓励运用技术合作、资质认定等方式,将各类优质市场化资源和服务引入城乡创业扶持体系;针对“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强化分类指导,落实个性化帮扶举措。

在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提出,要聚焦先进制造、康复照护、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现代服务等行业领域,开展“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式培训;聚焦农业现代化、特色种养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领域,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和乡村工匠。

责任编辑:李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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