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4月27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公布。
据悉,《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实施以来,相关重点工程整体推进顺利,西藏自治区生态质量和功能稳步提升。为强化西藏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对该规划进行了修编。
《规划(修编)》明确,到2030年,西藏森林覆盖率达12.61%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0%以上,水土保持率提高至92.22%(不含冻融侵蚀),自然保护地占全区国土面积1/3以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制度进一步健全,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和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聚焦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规划(修编)》要求,有序开展藏西北羌塘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积极推进藏东南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推动西藏“两江四河”造林绿化与综合整治;持续强化三江源(西藏段)生态保护和修复。
为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修编)》提出,有序推进以高寒生态系统和山地冰冻圈为特色的国家公园创建;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实现典型自然生态系统、重要自然遗迹及藏羚羊、黑颈鹤、西藏巨柏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有效保护;统筹提升自然公园建设水平。
在构建适应气候变化体系方面,《规划(修编)》明确,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定高原森林、草原、湿地、冻土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加强生态安全屏障监测,形成密度适宜、布局合理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态监测站网;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围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体系,《规划(修编)》提出,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强化生态保护科技支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联合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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