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荆晓青
6月29日,《全球多国未成年人社交媒体管控研究报告》发布暨专家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举办。依托大样本文献计量与海外实证调研数据,本次发布的报告系统梳理全球未成年人社交媒体管控实践,指出多国推行的“年龄一刀切”禁令式治理存在落地失效、风险转移、权责失衡等多重弊端。来自国内多所高校与科研机构的跨学科专家达成共识:简单封禁并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最优解,数字时代亟需摒弃粗放管控思维,立足青少年成长规律与数字权利,构建精细化、多元化、协同化的新型治理体系。
未成年人社媒管控陷入“封禁与脱节”两难
“16岁以下禁止访问”,年龄门槛限制已成为社交媒体管控未成年人上网的常见手段。长期以来,未成年人模式、平台防沉迷机制、网络实名制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技术举措,为青少年搭建起坚实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但社交媒体对未成年人的价值与风险争议从未停歇,社会治理一直面临两难困境:家长既焦虑孩子沉迷网络、过度依赖手机引发身心问题,又担忧一刀切封禁社交媒体,让原生数字时代的青少年脱离数字环境、与信息社会发展脱节。
“未成年人社交媒体治理已是全球网络治理热点议题,世界多国纷纷出台专项管控政策,各类差异化治理模式亟待系统梳理与深度研判。”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蒋俏蕾主持会议并作报告解读。她表示,学界与业界探讨禁令式管控政策,并非否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必要性,也不是简单界定“未成年人能否使用社交媒体”,而是立足青少年真实成长需求,摒弃单一、粗放的封禁思维,探索更贴合现实、更精细化、更具实效性的治理路径。
据悉,为破解粗放式治理难题、探索精准科学的未成年人社交媒体管控体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智媒研究中心依托1300余份系统综述类文献开展计量研究,牵头撰写本次发布的《全球多国未成年人社交媒体管控研究报告》。报告结合我国网络生态、青少年成长特征,对比分析全球各国及地区的管控政策,剖析不同治理模式的差异与深层成因,为我国未成年人媒介保护与规范化用网提供本土化解决方案。
全球三类主流管控模式存短板
蒋俏蕾在报告中系统梳理了全球未成年人社交媒体管控的研究脉络与实践现状。数据显示,学界关于社交媒体对未成年人影响的系统性研究始于2003年,二十余年研究热度持续攀升,2020年后迎来爆发式增长,年均相关发文量稳定在110篇以上,成为传播学、青少年教育学、法学交叉领域的核心研究方向。
从全球立法实践来看,当前各国未成年人社媒管控可归纳为三大核心模式,分别为“禁令+家长同意”“设计准则+风险评估”“年龄分级+风险分级”。目前年龄验证是禁令落地的主要技术依据,但目前暂无技术可同时满足精准识别、隐私保护、低成本、零偏见的核心要求,技术短板导致全球一刀切年龄禁令普遍落地难、效果差。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媒介研究的核心重点已完成三次迭代:从早期聚焦网络使用对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影响,到中期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如今已转向精细化的中介路径研究与弱势群体差异化保护。蒋俏蕾特别提醒,当前国际相关研究成果多由西方国家主导,其研究语境、社会背景与我国存在显著差异,相关结论不可直接照搬,亟需适配中国本土的治理研究与实践方案。
本次报告基于1000份澳大利亚有效问卷开展实证研究,得出关键结论:简单粗暴的禁令式治理无法从根源上消除未成年人上网风险,反而会引发风险转移、治理成本攀升、隐性风险滋生等一系列次生问题。该结论为全球摒弃粗放封禁模式、转向精细化治理提供了重要实证支撑,也引发与会多学科专家的深度研讨。
告别粗放封禁 赋能精细治理
“当代青少年是原生数字土著,网络空间已然成为其成长空间之一,隔绝网络违背成长规律,治理重心应从‘禁止使用’转向‘素养赋能’。”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雷雳从青少年发展心理学角度指出,全面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既不现实、也无价值。他表示,禁烟、禁酒属于绝对健康管控,具备终身禁令的合理性,但网络使用是数字时代必备生存能力,二者存在本质区别。青少年处于自我身份认同的关键成长阶段,现实空间中社交试错成本极高,而网络空间中社交媒体凭借视觉匿名、空间穿越、身份可塑等特性,为青少年提供了安全的自我探索、人际试错渠道,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重要的社交与成长载体。其团队依托四万余份青少年媒介使用样本分析,未成年人移动媒介使用动机可分为自我呈现、逃避现实、信息获取、人际交往、刺激寻求五大类别,其中人际交往是青少年首要使用需求,超过游戏娱乐需求。强行封禁手机与社媒账号,相当于切断青少年的同伴社交渠道,极易造成社交孤立,这也是青少年抗拒硬性网络管控的核心原因。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郭开元从政策本源与治理矛盾出发作出深度反思。他认为,全球多数社媒禁令存在核心定位模糊的问题,未厘清管控核心是整治“网络不良信息”还是封禁“社交媒体平台本身”。在全面数字化时代,让未成年人彻底隔绝网络、脱离数字生活,完全违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络保护。
郭开元分析,禁令式治理暗藏多重核心矛盾:单向管控权力与未成年人数字使用权利失衡,硬性封禁倒逼青少年通过匿名账号等非正规渠道上网,滋生更多隐性网络风险;同时,一刀切禁令变相转嫁、架空家庭监护责任,弱化家长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正向引导与陪伴监管。从治理实效来看,禁令并未根除不良信息风险,仅实现了风险转移,还会让社会产生“封禁即安全”的虚假安全感。他表示,我国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推行的未成年人模式、平台功能限制、场景化管控等柔性治理模式,更能实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成长发展的双向平衡,更适配我国本土国情。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挺从法治理念与风险治理维度,重构未成年人社媒治理核心逻辑,提出三大科学治理理念:一是权利为本,未成年人并非被动管控、被动隔离的对象,而是拥有数字学习、表达参与、成长发展的权利主体,治理核心是引导青少年安全、规范融入数字世界,而非彻底隔绝数字世界;二是分龄分类精细治理,单一的年龄红线标准过于粗放,需搭建多层级、差异化的管控体系,精准适配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认知水平与成长需求;三是多方保护前置,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平台、家庭四方协同的多元共治体系,通过法律规范、技术防控、素养教育多维联动,搭建全方位、精准化的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蒋俏蕾总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议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全社会共同经历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的大背景下,与未成年人共同成长才能更好地实现赋权赋能与培育引领,这既是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系统屏障的必由之路,也是数字社会全员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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