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王禹涵
7月30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征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雅丽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对征兵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分工、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定新兵、优抚优待、接兵退兵、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规定,将省内多地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
在征兵宣传方面,《条例》要求相关单位依托陕西红色资源富集优势,把红色教育与征兵宣传深度结合,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征兵宣传。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在多个环节引入了更具科学性和透明度的制度安排。明确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中建立异议申诉机制,确保及时受理、处置、反馈应征青年和家长提出的异议问题;役前教育期间,明确要求召开亲属会,由征兵办系统解读定兵办法和审定新兵相关情况,组织廉洁征兵问题排查,并公布预定新兵排名等家长普遍关心的内容。
在征集对象上,《条例》立足陕西高校和技工院校数量多、青年人才富集的省情特点,明确院校征兵工作站设立要求及主要职责,建立健全预征预储工作机制,指导院校结合军队建设需求和学科专业特色成立军事兴趣类社团,提前培育储备优质兵员。
在优待保障方面,《条例》完善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创业扶持、就业安置等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拥军优属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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