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操秀英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启动第二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全面节约战略和推进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
据悉,第二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组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高且具有一定创新实践成果经验的县(市)开展示范创建,引导县(市)立足主体功能定位,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
自然资源部表示,将指导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认定的示范县(市)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评价创建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并宣传推广,以点带面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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