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评论员
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都要强化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体现不同类别的差异性,不能评价指标权重模糊甚至本末倒置,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煮”。
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评价导向是否正确、指标是否科学、方法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科技人员能否潜心科研、追求卓越,影响着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我们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深入开展分类评价改革试点,推进职称系列改革,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优化整合各类人才计划,对促进科研活动、优化创新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应看到,当前科技评价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部分单位“破四唯”不彻底,隐性量化指标倾向依然存在;分类评价标准不够细化,“立新标”的实操路径仍待深化探索;改革协同性不足,长周期评价、非共识项目评价等机制尚未完全落地,功利化导向尚未根本扭转,影响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十五五”时期是科技强国建设的关键攻坚期,对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加快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不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让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因事制宜,量能授官。科技评价旨在科学评判创新价值、精准识别创新人才,必须立足不同科研活动的特点分类设标,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煮”。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为此,要坚持按照规律办事、坚守客观公正原则,针对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完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校准评价标尺是先手棋,破除简单粗放的评价方式是硬抓手。要加快完善分类评价体系实施细则,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清理“四唯”隐性门槛,确保科技评价改革落地不走样。针对科教界以“帽”取人问题,要持续深化“帽子”治理,防止简单以称号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创新资源,避免用静态评价结果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
体制顺、机制活,则人才聚、事业兴。摒弃“一刀切”、“一锅煮”的惯性思维,让科技评价遵循科研规律、回归科学本质,就能有效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释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潜能,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科技强国多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