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要严格遵守“十不准”

2025-04-26 11:36:01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代小佩

4月25日,中国科协印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5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全国性学术团体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通知》强调,要严格遵守《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确保推选工作公平公正,不受非学术因素干扰,维护院士称号学术性、荣誉性、纯洁性。

《通知》要求,各全国性学术团体要树立鲜明的推选工作导向,坚持优先国家需要、优选顶尖人才、优化人选结构,坚持减少科技工作者负担、减少对科技界的扰动、减少推选工作成本,坚持严把选拔标准、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突出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坚决破除“四唯”,打破论资排辈,不以“帽子”评判人才。

“十不准”明确,全国性学术团体严格按照推选程序组织推选,不准开展可能影响或干扰推选工作的任何活动;全国性学术团体不准将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作为院士候选人。

“十不准”还对候选人、候选人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候选人、候选人单位不准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委托他人等方式,开展请托、游说、拉票、助选、贿选、打探推选信息等活动;候选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全国性学术团体、专家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为推荐(提名)进行活动。

在候选人材料方面,“十不准”规定,候选人应保证材料真实性,不准有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同时,候选人所报材料不准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

对于参与推荐(提名)的专家,“十不准”也提出明确要求。例如,专家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推选、搞公关、拉选票等不当行为,不带个人、部门、行业的偏见,客观公正地做好推荐(提名)工作。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得违反规定私下接触候选人,进行不当交往、利益交换,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推荐(提名)公正性的活动。此外,专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有应回避不回避行为。

“十不准”对相关人员也作出明确规定。所有相关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为候选人说情打招呼,不准透露任何相关保密信息。所有相关人员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得泄露专家信息以及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表决结果等方面的情况。

中国科协明确,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视情节给予全国性学术团体约谈、当次推选无效、取消1-3次推选资格等处理;给予候选人提醒、取消候选人资格、永久不再通过学术团体推选等处理;给予专家提醒、取消当次专家资格、永久不再邀请参加学术团体推选等处理;对中国科协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非中国科协工作人员,交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或处分。

责任编辑:陈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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