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将施行  助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

2025-05-30 22:40:12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夏凡

5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据介绍,《条例》对2011年出台的《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作全面修订完善,在内容上更加全面、在体例结构上更加完整、在措施上实现促进与保障并重,更突出其作为保障法、基础性、综合性立法的特点。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

“条例共九章六十五条,分别为总则、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企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人才、区域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生态、法律责任和附则。”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陆颖雯介绍。

《条例》围绕创新平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分别对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保障,对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布局,对科研机构建设和研发方向等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通过设立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等,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共性技术突破。

为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条例》对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技术市场培育建设、科技成果库、企业技术需求库等作了规定。为有效推动科技成果更好地向产业转化,《条例》对转化服务机构培育、引进和发展,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机构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更好发挥转化服务机构在连接创新链与产业链中的纽带作用。

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牵引和支撑。《条例》围绕科技人才引、育、用、评展开,对科技人才队伍规划、科技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机制、产业技能人才培养途径作了具体明确。为更好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条例》还对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标准、完善以市场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等激励制度作了规定。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宁波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全市90%的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和80%以上的发明专利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已达到8855家,近三年的年均增速超过30%。

结合宁波市产业结构特点,为更好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条例》对企业科技创新设专章作了规定。

为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条例》明确研发后补助、企业研发准备金、研发费用税收优惠等具体举措,并通过建立健全梯次培育机制、组建创新联合体、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等多种途径,带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

“未来,我们将按照《条例》要求,搭建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支持体系。”宁波市科技局副局长王数表示,《宁波市加快培育“双万”科技企业的行动方案(试行)》即将出台。该方案以企业创新需求为牵引加强全方位政策供给,完善“财政+金融+服务+改革”多维支持方式,确保每年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向高向新发展。

在资源集聚上,宁波将更大力度支持企业授权松绑,扩大科技型企业人才自主认定范围,探索“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模式。同时,宁波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企业设立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提升规上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让更多企业“敢研发、会研发”,增强企业向前贯通创新链、向后链接产业链的能力。

科研攻关方面,宁波将迭代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深化“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机制,提升指南专家来自企业的比重,支持企业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确保企业牵头和参与重大项目的比例不低于80%。

此外,宁波将加强科技创新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政策推送、项目申报、研发能力评价、投融资对接等服务功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到2027年,我们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万家、规上有研发活动的企业达到1万家,努力让企业在创新中真正实现价值,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王数说。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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