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将出台《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

2025-06-10 22:05:47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付丽丽

10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该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0日。

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为此,《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办法》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办法》还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关具体情形,通过适用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新设处罚条款,一一明确了处罚依据,增加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在加强对交易行为监管的同时,探索对违法违规主体的流量监管,推动对自然人主播、数字人等的监管,推动建立直播营销人员培训、黑名单管理等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责任编辑:李梦一

抱歉,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或开启了浏览器兼容模式,这会影响您正常浏览本网页

您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1.将浏览器切换回极速模式

2.点击下面图标升级或更换您的浏览器

3.暂不升级,继续浏览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