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朱虹
黑龙江省近日正式出台《黑龙江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七项突破性改革举措直击科技成果转化核心堵点,剑指长期以来制约科研成果落地的“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困局,为科研人员打通“名利双收”的转化通道。
黑龙江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一处处长周昊表示,根据《方案》规划,2025年,黑龙江省将系统构建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约定收益+全部赋权”及“先使用后付费”等创新机制,力争实现职务科技成果全部赋权超200项,催生科技型企业100家,带动企业融资突破2亿元,从根本上重塑科技成果转化生态。
针对高校院所普遍存在的科技成果国资管理僵化、审批流程烦琐、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短缺等痼疾,《方案》开出精准“药方”: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建立“一站式”转化服务平台,将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路径压缩至最短;在职称评定体系中增设技术经理专业序列,破解技术转移人才职业发展瓶颈;通过建立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勤勉尽责未谋私利”情形下的容错边界,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
此次改革最引人关注的是《方案》全面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所有权,从此前的“先出成果再考虑转化、先转化后奖励”转变为“先赋权再一体化推进成果创造和转化”的激励模式。《方案》鼓励高校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转化成果。
为确保改革落地见效,《方案》首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指数评价体系,以技术合同成交额、新生成企业数量、重大成果转化贡献率等为核心指标,对全省高校院所实施动态排名。这一“指挥棒”将直接倒逼机构提升转化效能,形成“以转化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周昊表示,此轮改革旨在通过制度重构和机制创新,让科研人员从“被转化”转向“要转化”,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在转化中彰显、科研人员在收益中获益”,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注入强劲科技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