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垠
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1日,财政部官网公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资金管理、分配和监督等16条具体举措。
这份由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文件,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其中特别提到,现阶段,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支持学前教育扩优提质;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免除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针对支持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办法》明确,支持地方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依据《办法》,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根据核定各省的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标准、在园儿童人数及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扩优提质补助资金要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倾斜,并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办法》还强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