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叶青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的规则框架。
“绿电直连的规模化扩围是场系统性变革,需要技术突破、制度创新、利益重构协同推进。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深入,直连模式有望从当前的政策试点发展为主流模式,成为我国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支撑。”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海上能源研究中心研究员、分布式发电微电网技术科研团队负责人舒杰说,我国需借鉴国际经验与教训,构建自己的特色制度体系,在保持电网集中调度优势的同时,逐步扩大直连规模。
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我国新能源跃升式发展,新能源消纳压力逐年递增。在远距离输送的同时,通过绿电直连项目等能够挖掘就近就地消纳需求,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提高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此外,绿电直连项目也能满足用户绿色低碳转型需要,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提供更多选择。
“绿电直连政策是我国能源领域近期出台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旨在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推动产业低碳转型。”舒杰认为,该政策的出台主要基于三方面迫切需求:消纳大规模并网的新能源,应对国际碳壁垒挑战,以及加速实现“双碳”目标。
《通知》要求,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过去20多年,我国光伏产业飞速发展,新增和累计装机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在此背景下,通过有序开发引导产业发展、提升资源开发效能迫在眉睫。”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娄淑军以光伏产业为例说。
在欧盟设立碳关税的背景下,碳中和已成为企业国际化的重要门槛,企业必须加快绿色转型。“尤其是外向型企业,近年来对绿电绿证需求旺盛。过去,企业采购绿电通过电网完成,涉及环节较多。而绿电直连是点对点的交易,相当于为企业修建了一条新能源‘高速公路’,有助于推动电力系统向更灵活的方向转型。”娄淑军说。
图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的风力发电机。 新华社记者 王冠森摄
创造市场交易新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绿电直连将为电力行业带来结构性变化。
“绿电直连将改变新能源应用发展模式,从过去的大规模集中开发利用转向大规模集中式消纳与分布式就地消纳并举。”舒杰分析,绿电直连将带来电网角色与网架的重塑,电网将成为选择性服务商,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可以选择直连模式。
对企业而言,绿电直连降低了其用能成本,改变了用能模式,用电企业可以直接采购低价绿电、降低用电成本。
舒杰认为,作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绿电直连将对创新交易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舒杰分析,在创新交易机制方面,绿电直连突破了传统电力交易模式,创造了去中介化的市场交易新机制,尝试破解长期制约电力市场建设的电网利益壁垒问题。
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方面,绿电直连同样意义重大。传统电价的定价维度单一,往往仅反映发电成本,清洁能源的环保效益未被量化计入电价,导致其环境价值被低估。舒杰说,在绿电直连模式下,企业可以为降碳收益支付溢价,形成反映环境价值的电价机制。
舒杰认为,绿电直连还将催生两类新型经营主体:“产用一体”的能源用户和综合能源服务商。
娄淑军认为,《通知》鼓励相关行业进行探索,有助于推动电力系统灵活性与市场化的适配,为地方电力市场预留差异化探索空间,助力形成全国统一且区域灵活适配的市场格局。
需兼顾灵活性与安全性
《通知》出台前后,江苏、云南、青海等省份相继出台了推动绿电直连的相关方案。其中,云南将通过加强运行管理、加强规划统筹、创新建设模式、强化源荷匹配等6条路径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青海将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强化源荷适配,并规定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20%。
在舒杰看来,绿电直连要实现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仍需克服多重障碍。这些挑战涉及技术、经济、体制等多个维度,需要系统性解决方案。
如在商业模式可持续性方面,绿电直连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尚不健全,或将影响经营主体长期参与的积极性,运营模式上也存在效率瓶颈。“《通知》规定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用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但实际操作中余电交易面临重重障碍。”舒杰说,未来需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直连+储能+需求响应”的复合型项目,探索直连线路共享使用机制。
推动绿电直连模式有序发展,还需处理好绿电直连项目与电网企业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考虑电网企业收益受损的问题。绿电直连模式通过专用线路绕过电网,直接向用户供电,导致电网企业售电量减少,影响其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考虑成本分摊矛盾。绿电直连项目仍需依赖电网提供备用电源、系统平衡等服务,但相关成本如果得不到合理分摊,就会削弱绿电直连的价格优势。舒杰认为,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源荷匹配、明确安全责任、统筹电网规划与发展,以确保绿电直连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和电网企业的合理收益。
“欧盟各国普遍要求直连线路用户保持与大电网的备用连接,如拉脱维亚规定用户有权要求系统运营商安装备用连接,波兰则明确反对将直连狭隘理解为‘孤岛运行’。这些做法平衡了直连灵活性与系统安全性,我国可结合国情借鉴。”舒杰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