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技成果转化“先用后付+尽职免责”激发创新活力

2025-11-12 17:38:57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赵汉斌

记者12日从云南省科技厅获悉,《云南省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工作指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同步实施,有效期3年。此举将通过降低成果转化门槛、破除干事顾虑,为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打通关键堵点,助力创新驱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明确,云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将科技成果许可企业使用时,可采用延期支付许可费方式。企业可选择零门槛费或低门槛费搭配收入提成、阶段性支付,或两者结合的支付方案,大幅降低初期资金压力。

该模式覆盖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多类科技成果。其中,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自取得知识产权之日起满2年未转化的,原则上纳入专项清单公开推动转化。企业可通过“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查询对接成果,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即可落地。政策同时鼓励担保保险机构提供配套服务,政府及园区给予补贴奖励,支持企业用科技创新券支付许可费。

而尽职免责政策,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单位及参与人员,明确以“符合改革方向、利于经济发展”为定性判断标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在勤勉尽职、无非法牟利的前提下,多种非主观故意导致的损失情形可不予追责。

具体来看,在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等因素,导致单位利益受损等8类情形;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内控机制、规范流程开展其他有利于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仍给单位造成利益损失等9类情形,均纳入免责范围。科研人员违反科学道德、科技伦理和职业道德规范,未严格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要求,未经单位允许利用职务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等6类情形,不得免责。

两项政策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制定的,形成“降门槛、减顾虑”的格局。科研单位可通过服务平台发布成果信息,借助对接活动拓宽推广渠道;转化参与人员在健全的制度保障下,可更放心投身成果转化实践。据介绍,两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科研单位和人员的转化积极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本,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云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受访者供图)

责任编辑: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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