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
29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学前儿童学籍规范管理,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办法》立足学前教育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准确性和管理规范性出发,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内容。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强调是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体制,规定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幼儿园实施。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学籍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经过实施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经达到92%,实现了基本普及,但在出生人口变化、全面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精准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等,都对准确掌握在园幼儿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建立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制度,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而且,当前各地对学前儿童在园信息的采集、管理等存在不规范问题,迫切需要制订出台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明确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各环节信息管理,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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