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张添福
去年底,青海师范大学“90后”副教授陈渭的两项盐湖提硼国家发明专利,仅用一个月便完成转让;今年4月,青海大学与地处塞罕坝的一家民营企业召开校企联合研究院工作推进会,部署三文鱼绿色生态养殖技术攻关——这已是该校近两年成立的第6家校企联合研究院。
从“不敢转、不愿转”到“主动转、高效转”,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推进”——青海省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为突破口,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动实验室的科技成果加速向特色产业应用转化。同时,通过校企联合研究院等机制创新,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探索出一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高原路径。
赋权改革赋能特色产业
在青海工作十年,陈渭将科研方向锁定在青海省第一大资源——盐湖。盐湖可谓是“聚宝盆”,含有钾、钠、镁、锂、硼等多种元素。
“硼资源以盐湖卤水形式广泛分布,具有极高开发价值。”陈渭说,但盐湖卤水成分复杂、硼浓度波动大,且传统提硼方法存在吸附容量低、环境适应性差、成本较高等问题,制约了高效提取。

十年磨一剑。在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和青海师范大学支持下,陈渭开展盐湖提硼技术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将研究领域延伸到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铁、铬等重金属的去除。
作为第一发明人,陈渭拥有5项国家发明专利、4项国际专利。其中,一种凹凸棒复合材料是他在盐湖提硼领域的重要发明。其看似一把土,但在高倍显微镜下,却如一根筷子,长约1000纳米、粗仅两三纳米。
“这样的凹凸棒,比表面积大,可以构建出表面富含螯合活性位点的复合材料。”陈渭向记者介绍,凹凸棒复合材料的性能远超现有多数硼吸附剂,特别适合盐湖卤水高盐度、宽pH、温度多变等极端环境条件。

但过去,像陈渭的国家发明专利等职务科技成果,被视为“国有资产”,转化审批程序烦琐,且科研人员个人收益比例低,导致大量专利“沉睡”在实验室。
去年底,陈渭的以凹凸棒复合材料为代表的两项国家发明专利,成功转让给一家科技型企业。从提出申请到签订成果转化合同,前后仅耗时一个月。这受益于学校实施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
青海师范大学科研处处长谢惠春介绍,对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科技成果,学校出台管理规定,建立审批流程、退出机制与免责条款,明确赋予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期限为10年,并把专利成果作为科研绩效评估、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构建“专利申报—授权确权—转化应用”一体化评价体系,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乘着改革的东风,青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罗巧玉,也将食用型向日葵品种恒泰5号、恒泰8号的植物新品种权,转让给新疆一家企业。
“通过在青海、新疆等地试种,这两个品种的向日葵抗性强,粒长、花盘直径、籽粒饱满度等关键性状表现优良。”罗巧玉表示,后续通过持续良种繁育与规模化推广,有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副处长刘永庆介绍,2023年,青海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暂行)》,不仅提出通过建立企业需求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强化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措施来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还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等政策来破解科技成果“不敢转”,以技术合同登记奖补、股权激励等方式破解“不愿转”,以健全技术转移机构、培养技术经纪人等措施破解“不会转”,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活力、潜力。
“一体谋划”形成新格局
高校科研团队成功中标企业“揭榜挂帅”项目,相关技术将应用于企业高原作物育种、绿色种植等核心环节;燕麦品种青引4号、青引6号等5个牧草品种,以“先用后转”模式授权企业使用,转化金额总计488万元。
这是青海大学与青海省三江集团建立校企联合研究院不到一年时间,实现的校企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案例。该校企联合研究院也是青海大学成立的6家校企联合研究院中的典型代表。

“过去,很多科研人员等拿到专利或新品种权后,才去找下家,缺乏成果转化的链条思维。”青海大学科研院副院长李啟恩介绍,2025年,该校首次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建立校地、校企联合研究院,打破“先有成果后转化”的传统思维惯性,加快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的新格局,实现了合作规模与质量双突破。
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面,青海大学通过校地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与特色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生态农牧业方向,校企联合研究院将聚焦高原作物与饲草育种创新;在清洁能源领域,将联合攻关多能互补技术;在储能赛道,着力研究压缩空气储能、光伏制氢等关键技术;在高原医学领域,精准研发抗高原病多元特效产品。
建立校企联合研究院,也产生了一个小插曲。去年,青海大学团队与青海省三江集团达成牧草授权使用意向后,因多种问题,合同迟迟未能敲定。
“但种子繁育不等人,”李啟恩说,“过了繁育时间,就得等到下一年。”
最终,双方决定采取“先用后转”形式。但科研团队内部,也出现反对声音:没有签订合同,就让企业使用,对方不守信,怎么办?
凭着长期信赖关系,以及校企联合研究院的保障,去年9月,企业拿到种子后去云南开展南繁工作,今年2月,双方正式签订授权协议。
李啟恩说,该校出台管理办法,从审批流程、运行机制到激励政策进行全链条规范,推动校企合作从“松散对接”向“深度融合”跨越、从“单点突破”向“系统推进”升级。其中,在激励政策方面,青海大学将成果转化到账金额的80%作为奖励,一次性发放给项目负责人,极大激发了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2025年,青海大学科研人员与地方、企业签订横向合同69项,合同金额达1864万元;学校与大型企业签订联合机构合同6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
刘永庆说,未来,将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健全技术转移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应用示范场景,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扎实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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