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韦秋莹 通讯员 马嘉艺
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近五年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全年审结各类环资案件8353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环境公共利益,满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强化生态风险预警和防控,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2024年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380件。同时,该院全面贯彻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依法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及环境权益,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民事责任,促推自然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恢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主动将环资审判融入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建设大局,与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建立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服务保障联动机制,为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保驾护航。该院支持行政机关开展耕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联合发布涉林、涉水典型案例。
聚焦广西独特自然人文禀赋,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化漓江流域司法保护联动,加强珠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联合海洋、海警等部门保护北部湾海洋生态,护航向海经济;与粤闽琼高院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携手建立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区中、基层法院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等形式,已基本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并前移司法保护阵地,全区法院已设立14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打造集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环保实践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前沿阵地。